4.15.2020

取代印鑑證明的新制度:土地登記線上聲明

為了簡政便民,從109年3月起,民眾申辦不動產登記可採用線上聲明措施,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節省民眾時間與金錢。

由於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為確認當事人的身分及真意,以往在申辦不動產登記時,除了契約書等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已依法公證、認證或地政士簽證,或已檢附當事人印鑑證明等特別條件外,登記義務人均需親自前往地政事務所,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核對身分。配合智慧政府推動,從109年3月起,內政部特別新增土地登記「線上聲明」的措施,民眾只需線上登錄資訊,即可取代過往登記義務人臨櫃核對身分的不便,也不必再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可分為3步驟:
一、當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指定網站-數位櫃臺( https://dc.land.moi.gov.tw ),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
二、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後,以其自然人憑證驗證聲明。
三、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併同其他土地登記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網路聲明搭配實體案件,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以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

以下是系統實際操作的教學:首先連結到地政司的數位櫃台,在系統登入之前,需要到下載專區安裝客戶端簽章元件以及HiCOS Client卡片管理工具,安裝完畢之後需要重開機,並準備好讀卡機及您的自然人憑證。


輸入統一編號及Pincode之後進到主要頁面,需要使用的功能:線上聲名登錄➜登錄作業


步驟一:詳細閱讀聲明之後,確認同意線上聲明。
步驟二:讀取舊檔或手動填寫,之前若沒有填寫過選手動填寫。
步驟三:填寫聲名人資料,義務人為賣方或贈與人,代理人的資料須填寫承辦代書的資料,地政士開業執照字號可以跟承辦代書確認或到地政士資訊系統查詢(搜尋姓名即可找到)




步驟四:填寫土地/建物資料,用拉選視窗選取要過戶的土地建物資訊,可以從買賣契約書上面看到相關資訊,或者跟承辦代書確認。若您有多筆房地再選取的時候要再次確認選對建號、地號及持分。完成之後按下一步。




步驟五:聲明事項,依照您這次辦理的事項勾選買賣、贈與、夫妻贈與、分割繼承...等登記事項,並註明取得權利之人為OOO,權利人是指買方、受贈人,由於買賣簽約的買方未必是登記名義人,建議您在填寫該欄位時跟代書確認買方正確的登記名義人(即權利人)。完成之後按下一步。


*在這邊最常出錯的,是預覽PDF之後就關閉頁面,一定要完成步驟六才有登錄完成喔!

步驟六:最後系統會跳出一個線上聲名登錄表簽章的頁面,確認好登錄表上的資料,並再次輸入自然人憑證的PinCode,按下完成登錄就完成線上聲名登錄。



後續您可以在主頁面線上聲名登錄的地方按查詢作業,確認是否有登錄成功,並把上上聲明序號複製貼上給代書,等待書線上驗證簽核之後,後續代書就可以憑著這份登錄表代替印鑑證明,代理您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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