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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21

不動產的十萬個為什麼

*稅務問題:

Q:建物評定現值就是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嗎?
A:建物評定現值一般會略高於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因為建物會有部分面積是不用課徵房屋稅的,例如說騎樓或部分公設面積。

Q:要去哪裡申請建物評定現值呢?要準備甚麼資料?
A:持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與便章,以及代理人身分證、便章就可以前往地方稅務局申請稅籍證明,上面會有詳細的建物評定現值。
竹北稅務局: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 03-5518141
竹東稅務局:竹東鎮杞林路71號 03-5969663
新竹稅務局:新竹市中央路112號 03-522 5161

Q:個人出售房屋,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年度如何認定

A:個人出售已登記所有權之房屋,其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之認定,以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所屬年度為準。個人興建房屋於辦理建物總登記(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出售,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則以房屋起造人變更日所屬年度為準。(財政部73年5月28日台財稅第53875號函)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


*簽約問題:

Q:公司法人簽約需要準備哪些文件(負責人來簽約)?
A:公司變更登記表、公司經濟部大小章、負責人身分證正本、負責人便章、若為賣方需攜帶權狀正本。

Q:公司法人簽約需要準備哪些文件(代理人來簽約)?
A:公司變更登記表、公司經濟部大小章、負責人身分證影本、負責人便章、代理人身分證正本、代理人便章、若為賣方需攜帶權狀正本。


*備證問題:

Q:為什麼要申請印鑑證明?
A: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登記須要本人到場(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與確認辦理事項,然而現在人工作繁忙 無法隨時配合代書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與確認辦理事項,因此實務上都會請賣方先行找方便的時間到 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證明,確認過戶登記確實為當事人的本意,代書再依賣方的印鑑證明代理買賣雙方 辦理過戶。

Q:印鑑證明要去哪邊申請?
A:印鑑證明要到賣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要攜帶賣方身分證正本+印鑑章+40元。需要申請兩份 ,用途要載明『不動產登記』或『不限定用途』 。 過戶一般僅需要一份印鑑證明即可,但是為避免印鑑證明上面的章蓋的不清楚,或者還有其他應辦事項須 要用到印鑑證明,會請客戶申請兩份,一份備用,若屆時沒有使用到會歸還予賣方。

Q:印鑑證明為什麼需要兩份?
A:有時印鑑證明用印模糊或缺角,會在地政過戶審查被要求補正,為避免讓賣方再跑一趟戶政事務所,因此多申請一份備用。您可以交付一份給承辦代書,另外一份自己留存即可。

Q:印鑑證明的用途要怎麼寫?
A:不動產登記或不限定用途,切勿寫房屋買賣,這樣土地的部分在某些地政事務所就無法過戶。

Q:賣方人在海外該怎麼申請印鑑證明?(包含香港、澳門)
A:需到台灣駐外辦事處辦理海外授權書,授權內容與授權標的建議事先與承辦代書確認。取得海外授權書後需郵寄正本回台,即可由在台親友代理協助過戶,或代理辦理印鑑登記與申請印鑑證明。台灣駐外辦事處資訊

Q:賣方人在大陸該怎麼申請印鑑證明?
A:需到大陸各地的公證處辦理授權書,授權書正本由賣方郵寄回台,由在台親友持該授權書前往海基會驗證後,即可持上述授權書前往戶政事務所代理協助過戶,或代理辦理印鑑登記與申請印鑑證明。


*產權問題:

Q:為什麼客戶家的地址跟權狀的地址不一樣?該到哪邊確認?
A:極大可能是門牌整編過,也有可能是賣方拿錯權狀了XD

:外國人在台灣可以買房子嗎?
A:只要符合平等互惠原則就可以登記,說白話文就是台灣人在某國家可以買房子那麼該國家的人民就可以在台灣買房子。常見不能登記的國家有印尼、越南、緬甸、寮國、柬埔寨、澳門、土耳其、還有美國的奧克拉荷馬州;常見附帶條件才能買得國家有新加坡(不能買透天)、香港(需要香港永久居留證)、菲律賓(不能買透天、而且只能登記4/10持分)  平等互惠國一覽

Q:中國人在台灣可以買房子嗎?
A:依法令是可以的,但是手續及程序繁瑣到可以直接放棄。整套流程跑完大概要半年到一年,而且不保證能成功。

Q:外國人可以購買農地嗎?
A:外國人購買農地也受平等互惠國的限制,有更多的國家或州別被限制不得取得台灣的農地。

Q:法人可以購買農地嗎?
A:私法人不得承受、購買耕地,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不在此限。農業發展條例33條


*履保問題:

Q:簽約款可以用手機轉帳嗎?
A:一般網路或ATM轉帳有2~5萬元的金額限制,限制的都是在用戶端,履保帳戶的接收端是沒有問題的,若有到銀行把履保帳戶設為約定帳戶,網路轉帳的額度限制在200~300萬。

Q:為什麼匯款完沒有即時收到履保入帳簡訊。
A:臨櫃匯款因為各銀行作業流程不同,有時會有0.5~1小時的時間差,而履保收款後採用人工核帳,確認匯款金額與合約書各期款項符合後才會發簡訊。若匯入的金額與合約書的各期款項金額稍有誤差,履保公司會與承辦代書核帳。下班時間匯款,也因為人員非24小時作業,因此無法發出簡訊。






11.20.2020

預售屋讓渡買賣流程應注意事項

一般民眾在房地產市場上是屬於資訊落後者,預售屋好的棟別、樓層,往往都被建商或代銷業者的親友、VIP、長期配合的投資客給買走,若想要買到自己理想的棟別與樓層,就需要在市場上尋找願意出讓的預售屋賣方,進行預售屋權利讓渡(簽約買賣)的手續。

過去曾遇到許多客戶進行預售屋買賣的時候,並沒有書面契約,就直接到建商那邊去換約,後續等要出售房地產的時候,才發現沒有書面文件證明購入價格。例如:甲以800萬向建商購入一預售建案,乙用850萬向甲購買此預售屋。甲、乙到建商進行換約手續後,預售合約書上面的價格仍為800萬。兩年後該建案興建完成,乙因為個人職涯規劃欲出售該房地,以900萬出售與丙,這時候若甲、乙當時沒有簽立讓渡契約,便無法舉證是以850萬向某甲購入該房地。只能以900萬減去800萬去申報房地合一稅。

因此購買預售屋讓渡權利,務必要與賣方簽立讓渡合約,並在成屋之後持該份預售讓渡合約,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實價登錄價格的更正,將實價登錄上800萬的價格更正為850萬元。



上圖是計算買方應付給賣方款項的範例,會有兩種計算方式的差別在於,第一種算法是價格很公開透明,買方知道賣方當時與建商購入的價格,也知道自己被賺的價差。而第二種算法則是賣方不希望讓買方知道自己的成本,就可以用這樣的方式算給買方聽,這樣算法的好處是,買方知道要支付80萬給賣方,但是他無法知道究竟多少是賣方的利潤、多少是賣方已繳的款項。


以下是預售屋買賣讓渡的流程:

狀況一:有作履約保證
1. 先跟賣方談好價格,即本次讓渡總價
2. 請賣方跟建商確認賣方未付款含貸款金額
3. 買方需要付給賣方的金額為讓渡總價-未付款含貸款金額
4. 買方匯簽約款入履保 (一般是上述應付款的一半)
5. 請賣方跟建商約時間換約
6. 買方匯換約款入履保帳戶(應付款剩下的一半)
7. 買賣雙方到建商那邊去換約
8. 換約完成後履保把款項撥付給賣方

狀況二:不作履約保證
1. 先跟賣方談好價格,即本次讓渡總價
2. 請賣方跟建商確認賣方未付款含貸款金額
3. 買方需要付給賣方的金額為讓渡總價-未付款含貸款金額
4. 買方於簽約當天攜帶簽約款5-10萬由雙方議定。
5. 請賣方跟建商約時間換約
6. 買方於換約前到銀行開立與換約款同額的銀行票。
 (應付金額-簽約時已支付之金額)
7. 買賣雙方到建商那邊去換約
8. 換約完成現場交付該銀行票。


*買賣預售屋應注意事項
1. 買方於建案興建完成時,一般需要額外支付建商瓦斯外管費、契稅、地政規費、印花稅、代書費跟預收管理基金,一般約15-30萬不等。
2. 要確認換約費(原始合約價格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一般是賣方負擔)由誰負擔。
3. 需確認有沒有作客變,或者其他跟建商的私下協議。

*買賣預售屋簽約應備文件
買方:身分證正本+便章+簽約潤筆費2000元
賣方:身分證正本
+便章+簽約潤筆費2000元+預售合約書正本


3.19.2020

借屋裝修與提前交屋


買賣過戶流程,若需要辦理貸款一般需要40-45天;若不需要辦理貸款也需要20-30天。而有部分投資客因為急著要裝修房子出售而快速轉手獲利,或者有些買方因個人需求想要在流程中先行入住或裝修,就會有借屋裝修與提前交屋的需求。而這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賣方是否同意買方先行入住房屋內。

年初承辦一個案件,在一月初簽約,預計三月中交屋。簽約時買方要求借屋裝修,賣方也欣然同意若完稅款入帳且買方與銀行完成對保手續,即同意將房屋先行借屋裝修。事件很順利在二月初經地政機關過戶完成,代書便按程序通知買方撥付尾款。這時,買方竟以最後交屋日是在三月中,他僅需在三月初撥款,就沒有違反買賣契約書相關條款。但對賣方來說,房子已經交付給買方裝潢或使用,原本二月中就可以完成所有流程並交屋拿到尾款,卻因為買方想要節省貸款利息而拒絕撥尾款,硬是想拖到三月中才交屋。更奇耙的是,好說歹說後買方終於撥付尾款後,賣方也火速的塗銷抵押權,買方又以工作繁忙為由,要求到三月份才辦理交屋手續,同時間裝潢工班仍順利的在房屋內施工呢!

為了避免買方藉故拖延撥款或交屋時間,借屋裝修或提前交屋協議書會建議加上下列條文:買方同意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後3日內撥付尾款,並於賣方抵押權塗銷登記完成後3日內進行結案點交手續。若賣方無抵押權設定,甲方同意於尾款撥付後3日內完成結案點交手續。借屋裝修期間,甲乙雙方仍需依買賣契約履行給付義務,若有故意拖延或違約之情況,願依合約書之條款負違約責任,絕無異議。

借屋裝修或提前交屋須注意事項:
一、水電瓦斯、管理費、稅費的分算以借屋裝修日為準。
二、建議買方完稅後且對保後再借屋裝修。
三、務必簽署協議書,保障買賣雙方與不動產經紀業者。







4.19.2018

除了夫妻贈與,還有更好的保全辦法?

常接到客戶的詢問,辦理夫妻贈與需要多久的時間和費用,若細問客戶的需求,其實有很大的機會省下相關費用。因為,許多人做夫妻贈與無非是想給對方一個保障,這時候可以考慮用信託或預告登記,也可以有類似的效果。我想,這世上沒有最好的登記辦法,因為每一位客戶都有自己背後的故事,每一個個案都有它適合的登記方法。



1. 夫妻贈與:
夫妻贈與是最有效的保全辦法,但是相對的也是花費最多的一種登記方法,若不是非不得已,實在不建議這種不計代價的方法。夫妻贈與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待下次買賣或贈與時才課徵,仍需繳納的則是契稅、印花稅、地政規費,契稅是依照房屋的評定現值核課6%,若想知道概略金額可以看房屋稅單上面的房屋評定現值*6%。夫妻贈與相對於信託,優點在於倘若日後出售,所得價金就是新所有權人(受贈人)的財產;夫妻贈與相對於預告登記,可避免房地被原所有權人的債權所影響。比方說:先生是某公司負責人,擔心日後公司經營的風險,規劃把名下房地夫妻贈與登記給配偶,倘若日後該公司或先生有債務問題,就不會影響到太太名下的財產。夫妻贈與代書費收費17000元含贈與稅申報,每增加一筆建物或土地+1750。

2. 信託登記:
所有權人把房地信託登記給希望受保障的一方,權狀上面的名字會改為受保障方,是為名義所有權人。信託登記根據信託目的會有不同效果,如果信託目的含有『處份不動產』,未來受託人(名義所有權人)就可以直接將房地產出售,不需經過原所有權人(真實所有權人)會同,不過出售所得價金仍需歸委託人所有,是為自益信託,自益信託好處是可以暫時省下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相關費用,待真正移轉給新所有權人時才需要繳納稅、規費。如果信託目的沒有包含『處份不動產』,未來若要處分不動產,就需要先解除信託把產權回復到原所有權人身上再進行處分。信託登記每年需要向國稅局申報信託扣繳,也是另歪一個缺點信託登記代書費收費14000元,每增加一筆建物或土地+1750。

3. 預告登記:
倘若單純只是擔心對方拿房地產去抵押借款或者偷偷出賣,設預告登記應該是最經濟的辦法。預告登記可以保全其權利移轉之請求權,除非經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塗銷預告登記外,不得再做任何處分或設定負擔及影響預告登記權利人權益之一切行為。簡言之,一旦設定預告登記,除非希望被保障的一方去塗銷預告登記,否則這房子不能再新增抵押權(借款)或者過戶。不過預告登記也不是沒有缺點,倘若所有權人因債務問題被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查封、假扣押,預告登記是無法對抗查封、假扣押的。告登記代書費收費:4000元,每增加一筆建物或土地+800。


同樣的,若長輩出資購置給兒女的不動產,又擔心晚輩拿房子去做二胎設定、偷偷把房子出售、偷偷贈與給配偶、或者拿到房產就對父母不肖,可以用信託或預告登記的方式來制衡,也不用擔心贈與過戶的高額稅、規費,還有日後財產交易所得稅(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延伸閱讀:
房子該登記在誰名下?
親屬間的過戶:做買賣、做贈與有何差別?





4.17.2018

房子該登記誰的名字?

夫妻或男女朋友買房,最大的困擾往往是該登記在誰的名下,建議考量幾個重點來做決策:1、是否有重購退稅需求 2、貸款條件 3、主要出資者 4、家人意見

1、是否有重購退稅需求:
賣屋時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如果符合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要件,於兩年內一買一賣可申請退稅,而退稅的要件最重要的就是重購與出售的所有權人必須是同一人,因此若有出售舊屋的可能,舊屋是誰名下,新屋就登記在同一人名下較為合理。備註: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重購退稅登記於配偶也可以適用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

2、貸款條件:
若雙方有公教人員、百大企業的條件,向銀行申請貸款往往會獲得比較好的條件;或者曾有貸款、信用卡遲繳記錄、負債比過高的狀況使得貸款受影響,登記名義人就應該以貸款條件較好的一方為登記名義人。當然這部份可以採用登記名義人與借款人不同人的方法來解決。例如:妻子小芳為家管沒有固定薪資收入,先生小明則在台積電上班,那麼以小芳為登記名義人(義務人)、先生為借款人(債務人)的方式來向銀行申請貸款。

3、主要出資者:
男女朋友若要買房共組家庭,那麼誰出資較多自備款就登記在誰的名下是個不錯的方法,若雙方出資各半也可以採用共同登記的方式,持分各半或者另議持分,都可以順利登記完成。不過要特別留意,若雙方未婚要共同貸款買房,有許多銀行會婉拒這類型案件,夫妻共同持分則沒有上述問題。

4、家人意見:
通常男女雙方在登記名義人都不會太計較,畢竟在共組家庭的初期都還處於蜜月期,有意見的往往都是家長,這種原生家庭的角力往往會造成雙方關係的裂痕。如果雙方都有出資那麼就登記雙方各半、貸款也共同負擔,只有單方出資那就登記在出資方名下,未來若有個萬一也比較不會有爭議。建議各位男性朋友,即便是男方出資,自己也能說服自己的長輩的話,大方地把房地登記在女方名下吧!有時女方或對方家長要的只是一種安全感,如果能主動釋出善意,相信未來跟岳父母的關係也會更加緊密的。

5、持有戶數限制:
2022年政府為了抑制暴漲的房價,限制自然人第三戶以上貸款只能四成,也就是說夫妻總計可以貸款四戶成數不受影響。但如果夫妻登記產權各1/2,就會各佔掉夫妻的戶數額度,另外一種狀況是登記給太太但是貸款人是先生,這種情形也會卡住兩個人的戶數限制,因此現階段登記人應以登記人與貸款人為同一人為佳。(備註:如果持有房地但是該房地沒有貸款,則不受戶數限制)


上述的第一點和第二點往往會有衝突:換屋族通常是先買屋裝修後入住,而後才出售舊屋,因此同一所有權人同時會有兩戶房子。銀行在認定首購與否都是夫妻個別認定,貸款銀行往往給首購比較好的利率條件,這時候就要考量究竟是要省土地增值稅,還是想要省房貸利息了。(2022年6月目前的貸款條件,首購約1.56%、非首購約1.75%)


延伸閱讀:
親愛的,房子該買誰的名字? 徐立杰/今周刊

     

7.24.2017

如何辦理抵押權塗銷

將貸款還清後,還需要向銀行申請『清償證明』,並向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塗銷,才算是完成清償與塗銷的程序。清償證明是業界的俗稱,裡面可能包含:
1.抵押權塗銷同意書。
2.他項權利證明書。
3.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某些銀行不會提供,沒有也無妨)
4.火險地震險保單
(某些銀行不會提供,沒有也無妨)




清償完房貸,以電話或書面向貸款銀行申請清償證明,需要3-5個工作天才能領到,然後到地政事務所號碼機,抽『簡易案件』的號碼,等候叫號申請塗銷。把案件送進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後,抵押權塗銷同意書和他項權利證明書都會被地政事務所收走,若有申請火險、地震險退費的需求,務必要把抵押權塗銷同意書影印留存。由於火險、地震險都是一年一保,新所有權人需重新加保無法沿用原保單,賣方把抵押權塗銷後就可以去申請部分退費,根據經驗大概可以退數百元到一千多元,有沒有值得花時間去退費就看個人的時間成本囉。

本人親自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塗銷,首先要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並附上下述文件給地政事務所收件櫃檯。申請塗銷只要10分鐘就可以完成送件,約1-2個小時完成塗銷,如果跨縣市申請則需要1-2天。若對於申請塗銷有任何問題都能向地政事務所的服務櫃台諮詢。

本人親自前往申請塗銷請攜帶:
1.身分證正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便章 
4.抵押權塗銷同意書
5.他項權利證明書

若為代理申請塗銷請攜帶:
1.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2.代理人及權利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代理人及權利人便章 
4.抵押權塗銷同意書
5.他項權利證明書

登記申請書的填寫方式請參考下列範例。若為代理人辦理塗銷,備註欄(9)有一段很長的切結字樣,可以跟地政事務所服務台拿印章來蓋,才不用當場罰寫。原因發生日要填寫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上面的日期。右方的電話記得要填寫,地政事務所審查完畢後會發簡訊通知結案。



如果設定抵押的不是銀行,而是一般的自然人,常見的就是親友間的借貸設定、或者錢莊,這時候就要請抵押權人,也就是放款的人,自行開立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格式不拘,範例如下)加蓋印鑑章,搭配抵押權人的印鑑證明,才能辦理塗銷手續。






2.13.2017

自行買屋大補帖

買屋最重要的三件事:
1. 符合需求:評估社區優劣、生活機能、財務能力、交通動線
2. 價格合理:透過實價登錄網站確保不會買貴
3. 流程安全:找合格代書並辦理履約保證

透過仲介買屋房仲可以幫忙把關上述三個重點。
自行買屋請參考下列資訊,讓你買到合理的價格、圓成家立業的夢想。


* 買房子需要負擔的費用 *
http://housing-classroom.blogspot.tw/2015/08/blog-post.html

* 我能夠貸款多少錢 *


* 買賣過戶流程 * 
http://housing-classroom.blogspot.tw/2016/01/process.html

* 買賣過戶常見問題Q&A *
http://housing-classroom.blogspot.tw/2016/03/QANDA.html

* 買房子如何查詢成交行情 *
http://housing-classroom.blogspot.tw/2014/03/blog-post_8418.html





12.23.2016

如何挑選預售屋的棟別與樓層?



新竹昌益建設在2016年12月推出新案『世紀忠孝』,一如預期地很快完銷,每次遇到熱銷案,考慮是否購買的時間往往只有半小時,除了對周遭環境事先場堪,平常就要建立選屋的基本認知,在銷售案場才能快速做正確的決策。

下述的選房意見,不適用於所有人,但起碼會符合大多數人的偏好。

一、周遭環境:
先用GOOGLE地圖確認社區的方位與附近的嫌惡設施,忠孝世紀社區有一面朝鐵軌(東北)、一面朝大潤發停車場(東南)。右上方有東光陸橋,左下方為麗寶美棧社區。對外出入道路要從東光陸橋旁的小路單向出口、公園路與八德路雙向出口。實際場堪再次確認附近有無墳墓、宮廟、垃圾場、變電所...等嫌惡設施,也稍微留意附近的建築物有沒有風水上的禁忌。陸橋在風水上俗稱鐮刀煞,用科學的角度來看,陸橋旁車速較快而且半夜也會有車來來往往,需要考量噪音與空氣污染問題。



二、朝向:
一般說房子朝向都是講客廳落地窗的朝向,因為這是全家最常使用的空間(在台灣的格局規劃主臥和客廳多為同向)。古人常說座北朝南理想的方位,這不僅是習俗而是有科學根據。夏天吹南風、冬天吹東北季風,因此南北向的房子會比東西向的房子通風。再者是採光的考量。夏季時太陽在天頂正上方,那麼朝北朝南的房子光線不太有差異;冬天時太陽的位置會在天頂偏南,朝南的房間光線佳且溫暖,朝北的房子則會陰暗且潮溼。(備註:以上的說明都是建築物周遭沒有遮蔽的假設下)

倘若沒有朝南的方位可以選擇,那麼朝東的方位又比朝西的方位佳。太陽東起西落,早晨就可以享受到暖呼呼的陽光絕對是比夕陽西曬好,大家不要小看西晒的威力,在夏天西曬的房間會一直到午夜都還有蓄積的熱量,久久不散,冷氣電費將會相當可怕。朝正東的房子在早晨容易被太陽曬醒,但這缺點可以用全遮光窗簾來解決,而朝東的房子在正午時刻採光上就劣於朝南的房子。依照上述考量,在台灣購屋方位首選應為:南、東南 > 西南、東 > 西、西北 > 北、東北。




三、樓層:
各地對於消防管線的法規不盡相同(新竹的法規總樓層15樓內的建築物,11-15樓會有灑水頭),但是同樣的原則就是盡量避開有消防灑水頭的樓層,因為必須多花錢做全室天花板,除非打算做工業簡約風讓灑水頭裸露。高樓層相對採光會較好,低樓層常被附近建物或自己社區遮蔽,採光差、較潮溼、空氣流通差,會有揚塵及車輛廢氣,還必須忍受住戶人來人往的吵雜聲。建商常主打一樓庭院、二樓大露台來吸引買方,但是庭院或露台多數沒有產權登記只有約定專用的權利,建商卻要你花錢買,三不五時樓上住戶常常會掉東西下來,菸蒂、衣物、垃圾...等就算了,那如果掉下來的是人,抱歉您這戶就變成凶宅囉。這就是為什麼建商常用一樓庭院、二樓露台來吸引買方,因為低樓層真的不好賣,價格也較低。
另外一個因素為:台灣人對於四樓常常有諧音的忌諱,也要列入考量。依照上述考量,挑選樓層的原則以5-10樓為優先,11-14樓次之,沒辦法才挑1-4樓。

四、其他考量:
除了要避開嫌惡設施,挑選合適的朝向,樓層,還要考慮自己社區的棟別,社區的車道位置,是否影響採光或有風水禁忌。曾有風水老師指出車道正上方的風水不佳,部分銀行也確實限縮此類型物件的貸款額度,以科學上的角度來看,車道正上方樓層會有車輛廢氣以及噪音問題(車輛引擎聲還有鐵捲門開關的聲音),挑選棟別樓層時宜避免。

以昌益世紀忠孝為例,面停車場的棟別為朝東南較為理想,又以離東光陸橋最遠的A、B棟為佳。A、B棟又以B棟為最佳,理由是B棟側面朝美棧社區,後陽台朝西南,雖然主臥側面沒有開窗(詢問建商理由是若側面開窗主臥的床會不好擺),但是A棟後陽台朝東北且緊鄰著同社區的F棟,後陽台與次臥採光絕對是B>A。對於後陽台採光沒有概念的,可以參觀朋友家或者請房仲帶看同建商的其他建案(綠光、芬蘭、丹麥、北歐...等),一棟連著一棟的規劃,在低樓層後陽台絕對是暗無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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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預售案場要決定棟別樓層時,面停車場棟別只剩下四房必須搭配雙車位,預算考量下只能挑選面鐵軌的三房。當時銷售人員強推H棟中樓層,我馬上持反對意見,理由是社區的中間棟為六拼(4間三房+2間二房),相較於兩側棟別都是單純四拼(2間三房+2間四房),六拼棟別之後會較難等電梯,而且二房有很大機會是投資客買走,出租機率很大,住戶品質無法控制,因此面鐵軌的三房會以C、D兩棟為佳(因為M、N棟太靠近陸橋是搖滾區)
銷售人員後來轉介紹C棟中樓層與D棟的中高樓層,都是沒有灑水頭的樓層,我當下建議朋友挑選C棟的中樓層而捨棄D棟的中高樓層,主要是因為後陽台的採光考量(上述第四點有提到)。雖然C棟緊鄰著社區的車道,但因為樓層已經是中樓層,較無噪音跟廢氣影響。

文章最後再次強調上述的選屋原則不一定符合所有人的需求,但肯定是市場上的主流觀點

例如:
1. 有些人經算命老師建議,一定要買面對東北的房子。
2. 網友曾有不同的看法:覺得面停車場的景觀未來可能會被擋住,反之面鐵軌的一定很安全,這也是一個不錯的想法,畢竟即使是面停車場棟別一定也避免不了鐵路噪音。
3. 灑水頭的優缺點見仁見智,不在意的人當然是選擇越高樓層採光越好、視野更棒。
4. 頂樓真的很熱(漏水問題以目前建商的施工水準倒是不致於),若堅持不要住在人家腳底下、或者很怕樓上噪音,那麼選頂樓,建商跟代銷也是很感謝你的。














2.24.2016

房屋購買心得:收租套房

前言:

筆者名下有一自住房地,原先在銀行A貸款餘額尚有200萬、利率為2.1%。某次跟銀行業務閒聊,她建議我轉貸至B銀行,降低利率節省利息。經送件審核,B銀行核准可轉貸200萬、利率1.9%,每年省4000元利息;銀行另可核准200萬、2.3%的理財型房貸供我運用。於是我開始分析這筆低利率資金的投資可行性:

1. 投資股市:當時的大盤約在8000點,個人過去投資股市以虧損居多。
2. 債券型基金:長期持有的富林坦柏頓全球債(月配息、美元計價)年報酬率約3%。
3. 房地產:熟悉的產業,又可分為:
 ① 購入中古屋裝修後賺價差
 ② 購入新成屋等待兩年後增值
 ③ 購買收租套房。
4. 不要舉債投資

投資評估:
富爸爸窮爸爸提到一個觀念:「窮人和中產階級為錢而工作,富人讓錢為他們工作」。
這次難得的機會,期望透過投資帶來被動收入。投資債券型基金每年的獲利只有200萬的利差3.0%-2.3%=0.7%,大約是定存利率,每年淨獲利約1.4萬元。於是我選擇投資最熟悉的房地產,卻也是第一次的經驗。房地產的投資各有利弊:

① 中古屋裝修轉賣:
需要自籌裝潢的費用約50-100萬,我沒有類似的裝修經驗,也沒有配合的工班。且因為新制房地合一稅的關係,短期轉售會被課很重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因此刪除這個選項。
② 新成屋兩年後增值:
2015年底的房地產因新制房地合一稅還有總統大選的干擾,成交量一直處於低檔。竹東昌益環球市、寰宇市一直吸引我注意,然而三房的總價約600萬,除了200萬的自備款是用理財型貸款支付還要另揹400萬房貸,等於是600萬全額貸款,每月本利攤還要繳30000元。假設購入之後馬上出租,當地三房租金約15000元。租金1.5萬/月×12月=18萬,18萬÷600萬=3%租金投報率,只等於投資債券型基金,但是每個月的現金流將會是-15000元。這項投資所要承擔的風險是租不出去或房價下修造成損失;主要的獲利在兩年後的房價增值而非租金收益
③ 收租套房:
新竹、竹北套房收租的報酬率大約在3-5%,優點是現金流可能會是正數;需要負擔的風險有:租不出去、租金下跌、房價下跌房客欠租、屋況被破壞、房子變成凶宅。
前三項的風險我們無法控制,然而慎選產品可以避免租不出去的風險;租金下跌頂多投報率下降,至少不會跌破貸款利率;房價下跌只要長期持有不要出售就不會有損失,透過價格分析確保買價為當時的相對低點,就可避免房價下跌造成的衝擊。後三項則可以透過慎選產品與房客來避免風險。園區上班族絕對優於學生或市區上班族,而情侶、家庭又優於單身者。


再三考量風險、獲利並評估現金流,我傾向投資收租套房,便透過網路開始搜尋物件。
首先會到信義房屋和永慶房屋的網站搜尋物件,主要是因為信義房屋網站包含信義、住商、太平洋、中信、大家房屋的物件;永慶房屋的網站會包含永慶、有巢氏、台慶的物件。只要掌握這兩大品牌就可以搜尋到九成以上的委託物件。而我也會到591找屋主自售或小品牌仲介的物件。




物件與行情資訊:
在網站上輸入設定條件:新竹市、0-300萬,15年內的產品,我優先挑選有社區名稱的物件。有社區名稱代表有社區管理,除了能代收郵件包裹、對單身租客也較安全、公共區域的清潔和維護也佳,於是我憑經驗挑出下述合適的社區:
經國豔:經國路二段(市區)
蒂芬妮:中山路(市區)
月光寶盒:長安街(市區)
鴻澤北大:仁德街(市區)
Sogo123:中華路(市區)
潘朵拉:光復路(市區、新竹女中對面)
大任福華:中正路(市區)
煙波主人:明湖路(青草湖)
森之妍:明湖路(青草湖)
優秀賞:香北一路(大庄、元培玄奘大學附近)
師院雅筑:振興路(新竹師院附近)
梅竹芳鄰:大學路(園區、交通大學附近)
中華科技廣場:柯湳一街(中華大學附近)
活力館:金山六街(園區附近)

在上述社區可以再篩選要鎖定的承租客:上班族或學生。租客為學生要考量的有:
○寒暑假的空窗期常無法收租
○學生租客流動率高,常常要找新租客
○學生預算普遍不高
○學生的生活問題較多(媽寶)
○招生人數銳減,日後大學退場會降低租屋需求量。

由於上述考量,優秀賞、師院雅筑、中華科技廣場就率先刪除。梅竹芳鄰會保留下來是因為社區鄰近科學園區,且交大估計不會有減招的疑慮。其中『中華科技廣場』我想特別提出來討論:這個案子位在中華大學附近,標榜有三間套房、每間套房租金4000元,總價近300萬,乍看之下投報率似乎不錯,但實際走一遭社區會發現,公布欄滿是招租的廣告,明顯供給大於需求;況且若同是收租12000元,顯然是管理單一承租客較為省事。
第二階段我會考量社區附近是否有八大行業。雖然能透過篩選租客來降低本身的風險,但卻避免不了其他房東的抉擇,居住品質就會受影響,因此刪除經國路、中正路附近的社區。

評估過程中我會到社區附近看看環境、約仲介實際前往看屋、每天搜尋房仲網站和591、並且前往社區詢問管理員是否有屋主自售,但因為我外表太像仲介,管理員的防備心很重,若是婆婆媽媽出馬去問管理員,比較容易探尋到屋主賣屋資訊。篩選及評估後鎖定下述社區,並善用591的功能瞭解社區租金與房價,概略的算出投資報酬率:

蒂芬妮:昌益建設,樓中樓格局,屋齡新管理佳,雖然在中山路,還是列入考慮。
煙波主人:春福建設、平面式格局,地點較偏遠但園區客可以接受,單價便宜。
梅竹芳鄰:小建商興建、平面式格局,近園區。
森之妍:寶佳建設、平面式格局,地點比煙波主人在深入一些。
潘朵拉:春福建設、樓中樓格局,鄰鐵路、社區入口位置比較尷尬。
活力館:小建商興建、樓中樓格局,園區人最愛金山街的生活機能

591出租社區找房(瞭解租金行情)
591出售社區找房(瞭解售價行情)



出價洽談:
有天在591上搜尋到一個物件:煙波主人開價198萬。我立刻上實價登錄網站查詢成交行情,先搜尋近半年行情:每坪單價約10.8-13.8萬,最高的每坪15.8萬跟最低的每坪2.7萬都可以忽略,因為最高跟最低的行情有可能是有高檔裝潢、家電,最低的可能為特殊情形:如親友間的買賣...等。

   買賣房地產該如何查詢行情
   如何看懂實價登錄:建坪單價
   如何看懂實價登錄:特定社區行情
   如何看懂實價登錄:實戰演練








接著整理近三年該社區B2樓層價格波動,由於社區內坪數都相同,就以總價來製表;若建坪不盡相同就用每坪單價來評估。網路上常說要用開價的七折開始出價,若以這個例子就相當不智,因屋主開價就已是市場行情價(在實價登錄的行情範圍內),若一跟賣方開價就出140萬,可能會招致賣方的反感,後續洽談就會更辛苦。



洽談第一原則:不要先出價:單兵戰鬥訓練說拔草測風向,於是我禮貌的去電賣方表達購屋的意向,詢問賣方期望的底價,賣方就提到前幾天有另個買方看屋後出價170萬元,這個價格他有慎重考慮。這時要分辨這個訊息真實性,有可能是高手賣方的定價策略,希望買方從170開始往上出價,也可能是賣方在製造競爭者抬高價格。由於已詳細做過功課,170萬確實是實價登錄的低標,判斷該訊息為真。我擔心賣方會優先出售給第一組買方,未避免夜長夢多當下就向賣方出價170萬,並附上誘人的條件:『不需看屋,當天可簽約』,希望賣方可以讓售給我。賣方考慮一會便表達該價格還未達預期,希望我可以再加價。同樣的還是運用洽談第一個原則:不要先出價。在電話裡我詢問賣方:『你希望我加多少』(逼價)。賣方給我個明確的價格:『希望是180萬』。
洽談第二原則:不要接受對方第一個價格這是巧妙的心理戰,若當下立刻就同意賣方180萬成交,賣方心理就會懊悔:『可惡,早知道開價185萬也許買方也會答應』,後續賣方價格反彈或反悔不賣的機會就會大增。因此即便賣方180萬的價格已在鎖定的射程內,還是持續議價,一方面穩住案子讓賣方覺得有獲勝的感覺,另一方面買屋的目的是投資,能爭取一萬是一萬。
洽談第三個原則:不要掀自己的底牌我的底牌是180萬也會買,但是希望178萬元成交,於是向賣方提議以176萬的可能。賣方以要和太太商議為由中斷通話,再次聯絡果然以中間值178萬成交。試想,若當時跟賣方出價178萬,也許最後的成交價就是179萬了!

幸運的,我遇到善良的賣方,順利談到一個買賣雙方都滿意的價格。倘若今天遇到談判技巧高段的賣方,當我詢問賣方的底價(逼價)時,若對方堅持不告知、或不說明前個買方出價170萬的事、或者故意說前一個買方出價180萬,我可能會從180萬開始出價,最終成交價就會落在180-198萬之間;也或許賣方表明要跟太太商議的時候,會運用黑白臉策略堅持踩住180萬底價,也就爭取不到2萬元的議價空間。

結論:
順利買到房子後,開始追蹤分析整筆投資的收益狀況。先用第一銀行貸款試算算出貸款178萬元、利率2.3%則每月應繳本息為9260元。租金收入為每月10000元包含網路、第四台、管理費,每月實收約8300元。租金扣除必要費用與房貸利息,每年淨獲利為5.87萬。本次投資的優點是完全利用銀行資金創造獲利:每月4891元,卻沒有花到自己的資金;缺點則是每月房貸扣除租金收入,現金流為 -960元







這個投資策略(如上表)若能自備三成自備款53.4萬,就可以創造出每月8300-6482=1818元的現金流;實際獲利為每年7.09萬、每月5900元。若能不斷的創造第二間、第三間的收租套房,就能創造更大的被動收入。

新竹竹北代書推薦

1.22.2016

買賣過戶流程




買賣過戶主要分為簽約用印完稅交屋四個流程,一般常見的付款方式有簽約10%、用印10%、完稅10%、交屋70%;或簽約10%、用印0%、完稅10%、交屋80%。倘若買方各期付款都可以如期支付,銀行貸款流程也能順利在兩周內完成,過戶流程最快約30天可以辦理完成。實務上代書會規劃40至45天,預留緩衝時間來應付公家機關、貸款銀行或買賣雙方的突發狀況。倘若買賣雙方都沒有貸款,買賣過戶流程最快只需要10天就可以完成。

一、簽約
簽約階段會請買方準備簽約款,若無法開立支票或不方便攜帶大額現金,會請買方準備10萬元現金,差額部份則於簽約後3天內補足。倘若買方需要向銀行申辦貸款,簽約後可以憑賣賣契約書、謄本、個人財力證明,向銀行填寫貸款申請書。

二、備證用印
簽約後兩週,會請買方匯入備證用印款。賣方在這階段需要交付權狀正本、印鑑證明(備註1),並在公契上蓋印鑑章,是為備證用印。代書也常會在簽約當下就幫賣方先行用印,後續再請賣方補上權狀和印鑑證明即可。

三、完稅
確認前兩期款項已匯入後,代書會向稅務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與契稅。土地增值稅若申請一般稅率,大約3-10個工作天;若申請土增稅自用稅率則需要10-25個工作天。稅單核發後,代書會分別通知買、賣雙方支付稅款,並請買方支付完稅款。在確認前三期的款項都已匯入、稅單已繳納、買方與銀行完成對保手續並拿到設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後,代書就會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所有權買賣移轉與抵押權設定,即為過戶+設定。若有申請履約保證,賣方的土增稅可由履保專戶價金出款代為繳納。

四、交屋
過戶完成後,代書會請買方貸款銀行代為清償賣方的銀行貸款,即為代償。賣方銀行收到代償款項後,需3-5個工作天開立『清償證明』,最後賣方那清償證明到地政機關辦理塗銷手續,買方銀行會把代償後餘額(備註2)再匯到買賣履保帳戶(有些銀行代償和代償後餘額會同時作業,分別匯入賣方銀行代償帳戶以及履保專戶)。最後確認產權狀況與屋況都沒有問題之後,就可以約時間辦理結案交屋手續。


備註1
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申請登記時,登記義務人應親自到場,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當場於申請書或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內簽名,並由登記機關指定人員核符後同時簽證。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第十項:檢附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一年以後核發之當事人印鑑證明,當事人得免親自到場。
簡言之,賣方需到地政事務所當場核對身分或者提供印鑑證明,確認申請登記是出自於當事人的本意。若戶政事務所詢問印鑑證明的用途,請記得要載明『不動產登記』或『不限定用途』。

備註2
假設總價1500萬,買方貸款1200萬,賣方貸款餘額仍有850萬。過戶完成後代償賣方850萬貸款,賣方辦理塗銷手續完成,買方銀行取得第一順位的抵押權設定,才會把剩餘的350萬匯入履保帳戶或賣方帳戶。這350萬即為代償後餘額

11.09.2015

親屬之間的過戶:實際案例

*備註:2022年贈與免稅額度調整為每年244萬元

Mobile01上面看到這個討論串 
想請問大家我是不是應該早點辦理過戶
在這邊我也分享一下我的實務見解。

原文如下:
番茄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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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9 07:35  #1

是這樣的....
小弟老家在新北市某區一間舊公寓
我與家母戶籍皆不在此處 只有姐姐戶籍還在此(但也沒住那)
這幾年家母身體很差 可能時日無多
而老家過去曾經有被抵押貸款 但前年我拿出自己積蓄還清所有貸款
而可以繼承的人只有我跟姐姐 但是姊姊財務不佳
母親不放心 加上我還清貸款 所以家母希望把房子過給我
但如果用繼承方式 我姊姊也有權利繼承
所以有考慮用贈與方式 但我不想花這個費用(贈與稅+土增稅)
房子在90年曾經用贈與方式過戶過一次 外祖母過給家母
因而付出了一百多萬的稅金(土增+贈與稅)
如果現在辦理贈與(家母贈與給我) 還是得花好幾萬元稅金(從90年~104年)
但是用繼承方式過戶 姊姊又有權利繼承(遺囑好像也沒用)
看了一下網路的文章 好像明年房地合一稅對於贈與過戶課的稅金金額更高
請問一下大家 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
辦理親人間的房地過戶,需要考量的點有許多,無法一言以蔽之。
土地與建物的現值、貸款餘額、受贈人的財力狀況、土增稅的多寡,
都是考量的要件,需要精算之後才能針對個案給予建議。

你可以選擇的方法有三:買賣、贈與、繼承。

贈與的缺點:要繳土增稅跟贈與稅。
贈與的優點:避免日後其他繼承人的爭產、省事。

買賣的缺點:要有資金流向、後續資金如何回流到你身上。
買賣的優點:若適用土增稅一生一次的稅率,可以節省土增稅。
      避免日後其他繼承人的爭產

繼承的優點:遺產稅的免稅額跟扣除額很高,很有機會不用繳到遺產稅,
      且免土增稅跟契稅。
繼承的缺點:其他繼承人可能會爭產。


首先,樓主沒有提供土地與建物的現值,在這邊我先假設
狀況一:土地與建物現值低於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假設為200萬
狀況二:土地與建物現值高於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假設為500萬

=============================================

『狀況一:土地與建物現值合計200萬』
建議方案一:直接辦與『贈與』
優點:省贈與稅、省事
缺點:土增稅不能用自用稅率
   日後要賣房,取得成本以今年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現值計算
費用:土地增值稅(一般稅率)、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
說明:贈與稅每年免稅額為220萬,因為現值低於免稅額,
   建議辦與『贈與』,即可免贈與稅。


建議方案二:辦理『買賣』
優點:土增稅可以用自用稅率
缺點:手續較繁瑣
   日後要賣房,取得成本以今年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現值計算
費用:土增稅(一般或自用稅率)、契稅、印花稅、
   登記規費、財產交易所得稅
說明:二親等買賣若能提供資金流向則不需要繳交贈與稅(備註1)。母子兩人可以擬定一份買賣契約書(私契),價金等同土地與建物的現值200萬,並持這份合約書向銀行申請貸款7成。如同一般買賣案件,過完戶之後再用貸款支付尾款。後續媽媽的資金再用每年220萬的免稅額回流給兒子即可。
流程:1.先將總價款3成60萬由兒子戶頭匯給母親
     (若有現金無需貸款則直接匯給母親200萬)
   2.申報土增稅、契稅.
   3.向國稅局申請『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贈明書』
   4.送地政機關過戶
   5.請銀行把貸款140萬撥入母親戶頭(若現金交易則無)

既然辦買賣跟贈與,未來在賣屋的時候都需要以該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現值當做取得成本,那麼辦買賣跟贈與的差別就在於:能否用一生一次土增稅優惠稅率來省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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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二:土地與建物現值合計500萬』
建議方案一:辦理分年『贈與』
優點:省贈與稅
缺點:土增稅不能用自用稅率,500萬的現值要辦3次(每次1/3)
   日後要賣房,取得成本以今年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現值計算
費用:土增稅(一般稅率)、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

建議方案二:辦理『買賣』
優點:省贈與稅、土增稅可以用自用稅率
缺點:手續較繁瑣、需自備2-3成資金
   日後要賣這房子,你的取得成本是用這次買賣價格
   媽媽的資金要分三年回流給兒子
費用:土增稅(一般或自用稅率)、契稅、印花稅、
   登記規費、財產交易所得稅
說明:二親等買賣若能提供資金流向則不需要繳交贈與稅(備註1)。母子兩人可以擬定一份買賣契約書(私契),價金等同土地與建物的現值500萬,並持這份合約書向銀行申請貸款7成。如同一般買賣案件,過完戶之後再用貸款支付尾款。後續媽媽的資金再用每年220萬的免稅額回流給兒子即可。
流程:1.先將總價款3成150萬由兒子戶頭匯給母親
     (若不需貸款就一次匯入500萬)
   2.申報土增稅、契稅。繳稅。
   3.向國稅局申請『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贈明書』
   4.送地政機關過戶
   5.請銀行把貸款350萬撥入母親戶頭(若無貸款則無)
   6.把資金流向交給國稅局辦理結案。
  
既然辦買賣跟贈與,未來在賣屋的時候都需要以該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現值當做取得成本,那麼辦買賣跟贈與的差別就在於:
1.能否用一生一次土增稅優惠稅率來省土增稅
2.省下贈與稅

====================================

備註1:遺產與贈與稅法第五條第六項:視同贈與: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根據mobile01討論串裡面的回應,我提供自己的經驗跟想法,
若有疏漏或者錯誤,歡迎各位先進討論與指正。

我也想過用買賣的 可是萬一我媽這一兩年去世 我姊可以要求分財產 也就是我媽賣房子給我的現金所得
回答:利用每年220萬的免稅額回流現金給您。

pklyandon的做法:
1.將房子依市價賣掉,返回當初版大補的金額!(也許加上利息!)
2.將剩下的錢分一分,小孩有幾個就拆幾份!
趁父母親還在講清楚,等父母親百年後就很難處理了!
大家谁都不欠谁!
你當初有拿錢出來,這些其實都查的到!
請不要小看了國稅局!
回答:pklyandon的做法,兼顧了情、理、法,是一個很棒的建議。

買賣可以。但是需要有資金流程。就是銀行有記錄你付錢給你老母。價格太低的話,稅捐處還是會以視同贈與要求你繳稅。
直接贈與比較不囉嗦,千萬不要低價買賣,低於實價登錄會被查,到時補稅加罰金得不償失...
回答:契約自由化,實價登錄時會備註是二親等內買賣,若價格太低自然會被剃除,沒有罰金問題,只需要注意價格不要低於公告現值。

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須列入遺產。所以用贈與方式給你的話,如果老母兩年內死亡。姊姊還是有權要求繼承的。
除非你能拖過兩年。
回答:贈與契約有效。上文有人回覆過,視為遺產的條文是說仍列入遺產課稅,而非其他繼承人有繼承該財產的權利。

jumax建議辦理贈與,贈與契約到法院公證,經過贈與為特有財產
回答:100分,為了防止媽媽百年後姐姐跳出來主張該贈與契約無效,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去公證吧!

二等親買賣視同贈與,國稅局一樣討稅
回答:遺產與贈與稅法第五條第六項:視同贈與: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沒有用,如果你姐姐不願意放棄繼承,就算你先辦贈與過戶,她一樣可以打民事官司討回該屬於她的那一份財產,也是就1/2。
這就是民法上的「應繼份」,與「特留分」。就算你跟你媽達成協議,偷偷摸摸過戶也沒有用。
回答:特留份是針對遺產,而非生前已贈與他人的財產

新竹竹北代書推薦

9.08.2015

親屬間的過戶:實際案例2

*備註:2022年贈與免稅額度調整為每年244萬元

Mobile01上面看到這個討論串,親人房屋過戶請教 ~~
在這邊我也分享一下我的實務見解。

原文如下:

作者:Sam-Liu
2015-09-07 19:42  #1

Hi~ 各位大大
小弟的岳母最近有意將名下的公寓過戶給我的老婆。而我們夫妻兩現在住在我母親名下的家中所以名下無房產。公寓大概10年屋齡。市價大約落在1200~1300萬左右。尚有房貸大約320萬。目前岳母傾向我們接手後面的320萬就可以直接過戶。我和老婆盤算後打算用買賣的方式來辦理房屋過戶~~除了貸款320萬償還房貸之外,還想額外增貸約150萬左右,20年時間償還。我想請問各位大大用這樣買賣的方式可行嗎?? 因為是想採用比較節稅的方式處理。以上的動作,是不是要透過代書來處理會比較方便呢?? 因為是第一次處理房屋過戶。所以也不曉得自己辦會不會很難?或是合理的代書費用大概會落在哪邊?最後還是想請教說 市值大約1200萬的房子。如果這樣直接過戶,會不會有其稅務的問題呢??還請各位版友們指點一下迷津~~感謝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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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趙坤麟『如何規畫遺產稅、贈與稅與繼承登記等實務解析』

辦理親人間的房地過戶,需要考量的點有許多,無法一言以蔽之。土地與建物的現值、貸款餘額、受贈人的財力狀況、土增稅的多寡,都是考量的要件,需要精算之後才能針對個案給予建議。

首先,樓主沒有提供土地與建物的現值,在這邊我先假設
狀況一:土地與建物現值低於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假設為200萬
狀況二:土地與建物現值高於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假設為500萬

狀況一:土地與建物現值合計200萬
建議:直接辦與『贈與』,貸款債務人不變(仍為岳母)
優點:省贈與稅、省事
缺點:土增稅不能用自用稅率、岳母沒了房地還得繼續揹貸款→無奈。
費用:土地增值稅(一般稅率)、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
說明:贈與稅每年免稅額為220萬,因為現值低於免稅額,建議辦與『贈與』,即可免贈與稅。後續貸款讓岳母繼續當債務人繳款。若銀行同意變更抵押權的債務人為太太,原本的貸款餘額320萬則會被視為反贈與,若遭到國稅局稽查需要補繳(320-220)x 10% = 10萬元的贈與稅。以樓主的狀況,若岳母願意繼續當債務人,那就每個月匯錢給岳母繳納貸款即可。
流程:1.申報土增稅、契稅
   2.申報贈與稅
   3.送地政機關過戶

狀況二:土地與建物現值合計500萬
解決一:辦理『贈與』,貸款債務人變更為太太
優點:省贈與稅、省事
缺點:土增稅不能用自用稅率,銀行未必願意配合變更債務人。
費用:土增稅(一般稅率)、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
說明:若太太的收入正常,銀行同意將抵押權的債務人變更為太太,則可主張附有負擔之贈與,500-320-220<0,則可以免繳納贈與稅。
流程:1.申報土增稅、契稅
   2.申報贈與稅(需有切結書)
   3.送地政機關過戶
   4.檢附抵押權之債務人變更為太太後的最新謄本,送國稅局結案

解決二:辦理分年『贈與』,貸款債務人不變(仍為岳母)
優點:省贈與稅
缺點:土增稅不能用自用稅率,500萬的現值要辦3次(每次1/3)
   岳母沒了房地還得繼續揹貸款→無奈。
費用:土增稅(一般稅率)、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
說明:岳母以每年贈與土地與建物各1/3的方式與給太太,但債務人仍為岳母

解決三:辦理『買賣』
優點:省贈與稅、土增稅可以用自用稅率
缺點:手續較繁瑣、需自備2-3成資金
費用:土增稅(一般或自用稅率)、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財產交易所得稅
說明:二親等買賣若能提供資金流向則不需要繳交贈與稅(備註1)。母女兩人可以擬定一份買賣契約書(私契),價金等同土地與建物的現值500萬,並持這份合約書向銀行申請貸款7成。如同一般買賣案件,過完戶之後再用貸款支付尾款。後續岳母的資金再用每年220萬的免稅額回流給太太即可。
流程:1.先將總價款3成150萬由女兒戶頭匯給母親
   2.申報土增稅、契稅
   3.向國稅局申請『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贈明書』
   4.送地政機關過戶
   5.請銀行把貸款350萬代償母親的貸款餘額320萬,餘額30萬撥入母親戶頭
   6.塗銷後附上最新謄本與代償餘額30萬資金流向,向國稅局申請結案。


備註1:遺產與贈與稅法第五條第六項:視同贈與: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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