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觀念就是財留子孫
倘若一個富翁要把名下的財產移轉給子女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每年匯錢給子女
每年匯款額度不要超過220萬即可
如果要加速的 那麼就把錢先匯給另一半
因為夫妻贈與是不課贈與稅的
然後再利用每人每年220的贈與稅免稅額度
一年就可以轉440萬到一位子女名下
例:『老賴』有1000萬資產,要留給『小賴』
最笨的方式就是分五年,每年匯款220、220、220、220、120萬
五年就可以完成。
加速的方法 先把500萬匯給『老賴』的太太『老蔡』
『老賴』和『老蔡』分別匯款220、220、60萬
小賴每年可得440萬、440萬、120萬
三年就可以完成了!
但通常有錢人都會利用買賣房地產的方式做避稅規劃
利用的方法就是課稅的基準不同
因為政府在課贈與房地的稅時,所認定的價格為『土地公告現值』
和『建物評定現值』,而這兩項均遠遠低於市價,
以上例『老賴』要移轉1000萬給『小賴』
利用現金的方式最快也要三年
但是在竹北市價1000萬的華廈
建物核定契價約在70萬、土地的公告現值約略為90萬
加起來也不過160萬
『老賴』直接贈與該房地給『小賴』,並不會課到贈與稅
一次就可以解決。同理如果核定契價和公告現值大於220萬
就先過戶一半的持分給配偶,再分別贈與給子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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