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委託屋主劉小姐用園區人慣用的語氣,夾雜些英文單字問我:
『以你這樣的Background,為什麼會選擇房仲業?』
這五年,不斷有客戶問我同樣的問題,連我媽都問『書讀這麼多做什麼房仲?』
回憶起當兵時,我問志願役的原住民一樣蠢的問題『你為什麼要簽下去』?
我想,我們可以寫出十萬個為什麼,但你聽到的答案......永遠不會是真的。
官方版的說詞:
1. 前五百大的世界級企業CEO 出身背景最多的是業務(高達45%)
2. 在這邊可以認識各行各業的人,擴展自己的視野。
3. 接觸的客戶都是社會上高資產的成功人士,可以提昇自己。
4. 房仲業穿西裝打領帶看起來很帥!
5. 收入和付出成正比
... 族繁不及備載
現實版的原因:
1. 錢
2. 缺錢
3. 還是錢
說錢太俗氣,但以台灣多年來不漲的薪資,
出社會後要多久才能靠自己的雙手,成家立業、五子登科?
要存多久的錢才能像理財週刊說的,存到第一桶金?
房仲業的確是能夠『合法的』快速年薪百萬的職業,
尤其是對沒有家世背景、優良學歷的人來說。
若認真的投入工作(每天12小時以上),
約半年你能知道房仲業大概在做些什麼,
一年能夠學習到完整的開發、銷售技巧與客戶服務,
兩年能獨當一面成為市場上稍有名氣的業務。
那麼,你想當一個房仲了嗎? 你準備好了嗎?
歡迎加入小綠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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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2014
是誰 出賣了我的個資?
相信大家都有接過貸款、保險或信用卡的推銷電話
但近期因為房仲業大量徵人、迅速展店,發現接到房仲的電話也變多了
問題是我從來就沒有跟房仲打過交道,為什麼房仲知道我的電話和住址?
到底 是誰出賣了我的個資?
先聊聊房仲怎麼取得客戶的個資好了。當房仲知道一間房子要賣或可能要賣,
生存於地球上的所有人都可以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謄本,
謄本分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
在所有權部會有『所有權人』與『住址』,住址是指戶籍地,
於是房仲就會根據這些資料,到你戶籍地去按門鈴,詢問售屋的可能性。
很多屋主會問:『為什麼讓房仲隨意的調閱這些資料?』
地籍謄本需要有公示性,確保一般民眾可以獲得正確的資訊,
但卻被房仲人員用來開發客戶。 蘋果日報:『二類謄本洩個資,房仲擾人』
民眾越來越重視個資,若房子是光明正大在賣也就罷了,
常有售屋不欲人知,房仲卻上門詢問所有權人的親友,造成屋主的困擾。
甚至房仲是搞錯了找上門,造成家庭失和。(老婆誤以為老公偷賣房子)
於是房仲業多次遭仲介公會警告,也開始檢討,是否有揭露戶籍住址的必要性。
政府原訂於2014年1月取消二類謄本上住址的部分資訊,
例如:新竹市中山路123號7樓只會顯示新竹市中山路***,避免洩漏個資。
但截至目前為止(2014.02.16)仍沒有實施,看來是透過政治力量暫緩了。
註:新制二類謄本於2015.2.2上路,之後調閱謄本只能查出張**,以及完整的住址。
若有所有權人身分證字號並切結提出申請一類謄本,還是可以查到完整姓名。
好吧!那既然地址是政府提供的那沒話說,房仲怎麼會有我的電話?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舉公家機關、私人企業、網路討論區....等
只要你曾經留下過你的手機,房仲都有可能獲得一樣的資訊。
例如:你曾在591租屋網PO文,留下你的姓名與手機,
那麼房仲只需要GOOGLE一下你的姓名就可以獲得電話,而且合法。
所以流程是這樣:門牌→姓名→電話
又或者你在申請室內電話的時候有同意中華電信公開姓名與電話,
那麼房仲打電話到104查號台也就可以輕易獲得。
例如:你是公司的負責人或者自行執業的醫師、律師、會計師、禮儀師,
通常在網路上不難得到相關訊息(手機、E-mail、辦公室電話....等)。
但是 千防萬防家賊難防,根據經驗社區警衛是最可疑的。
為了有突發狀況或者郵件包裹需要通知,
社區住戶一定會填寫個人資料,就有一本住戶名冊。
警衛一班12小時,空虛寂寞覺得冷的時候,
有個年輕房仲辣妹+短裙黑絲高跟鞋,還送來一杯清心福全,....
人 很快就淪陷了!(也曾聽過 男同事被摸兩下屁股換到住戶名冊)
當你看到這邊也先別氣急敗壞的找保全公司或警衛理論,
因為你找不到是誰出賣你。早班會推給晚班、晚班推給機動班、
機動班乾脆說是房仲趁巡邏時自己翻閱的。
總之,你一定找不到該負責的人,更何況貴社區的住戶名冊,
可能在上一個保全公司就已經失守。
基於不想被人肉搜索或變成消波塊,上述所言只是一種推測,
銀行、第四台業者、電信業者....等 都可能是洩漏個資的嫌疑犯。
若你感到氣憤,
從101.10月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施行之後,民眾其實是可以反制的!
個資法第三條: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只要你大膽的告訴對方『根據個資法,我要求你刪除我的個資』
事情就解決囉。
起碼,這一個業務不敢再打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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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近期因為房仲業大量徵人、迅速展店,發現接到房仲的電話也變多了
問題是我從來就沒有跟房仲打過交道,為什麼房仲知道我的電話和住址?
到底 是誰出賣了我的個資?
先聊聊房仲怎麼取得客戶的個資好了。當房仲知道一間房子要賣或可能要賣,
生存於地球上的所有人都可以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謄本,
謄本分標示部、所有權部、他項權利部。
在所有權部會有『所有權人』與『住址』,住址是指戶籍地,
於是房仲就會根據這些資料,到你戶籍地去按門鈴,詢問售屋的可能性。
很多屋主會問:『為什麼讓房仲隨意的調閱這些資料?』
地籍謄本需要有公示性,確保一般民眾可以獲得正確的資訊,
但卻被房仲人員用來開發客戶。 蘋果日報:『二類謄本洩個資,房仲擾人』
民眾越來越重視個資,若房子是光明正大在賣也就罷了,
常有售屋不欲人知,房仲卻上門詢問所有權人的親友,造成屋主的困擾。
甚至房仲是搞錯了找上門,造成家庭失和。(老婆誤以為老公偷賣房子)
於是房仲業多次遭仲介公會警告,也開始檢討,是否有揭露戶籍住址的必要性。
政府原訂於2014年1月取消二類謄本上住址的部分資訊,
例如:新竹市中山路123號7樓只會顯示新竹市中山路***,避免洩漏個資。
但截至目前為止(2014.02.16)仍沒有實施,看來是透過政治力量暫緩了。
註:新制二類謄本於2015.2.2上路,之後調閱謄本只能查出張**,以及完整的住址。
若有所有權人身分證字號並切結提出申請一類謄本,還是可以查到完整姓名。
好吧!那既然地址是政府提供的那沒話說,房仲怎麼會有我的電話?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舉公家機關、私人企業、網路討論區....等
只要你曾經留下過你的手機,房仲都有可能獲得一樣的資訊。
例如:你曾在591租屋網PO文,留下你的姓名與手機,
那麼房仲只需要GOOGLE一下你的姓名就可以獲得電話,而且合法。
所以流程是這樣:門牌→姓名→電話
又或者你在申請室內電話的時候有同意中華電信公開姓名與電話,
那麼房仲打電話到104查號台也就可以輕易獲得。
例如:你是公司的負責人或者自行執業的醫師、律師、會計師、禮儀師,
通常在網路上不難得到相關訊息(手機、E-mail、辦公室電話....等)。
但是 千防萬防家賊難防,根據經驗社區警衛是最可疑的。
為了有突發狀況或者郵件包裹需要通知,
社區住戶一定會填寫個人資料,就有一本住戶名冊。
警衛一班12小時,空虛寂寞覺得冷的時候,
有個年輕房仲辣妹+短裙黑絲高跟鞋,還送來一杯清心福全,....
人 很快就淪陷了!(也曾聽過 男同事被摸兩下屁股換到住戶名冊)
當你看到這邊也先別氣急敗壞的找保全公司或警衛理論,
因為你找不到是誰出賣你。早班會推給晚班、晚班推給機動班、
機動班乾脆說是房仲趁巡邏時自己翻閱的。
總之,你一定找不到該負責的人,更何況貴社區的住戶名冊,
可能在上一個保全公司就已經失守。
基於不想被人肉搜索或變成消波塊,上述所言只是一種推測,
銀行、第四台業者、電信業者....等 都可能是洩漏個資的嫌疑犯。
若你感到氣憤,
從101.10月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施行之後,民眾其實是可以反制的!
個資法第三條: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只要你大膽的告訴對方『根據個資法,我要求你刪除我的個資』
事情就解決囉。
起碼,這一個業務不敢再打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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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014
老闆,8%是什麼我不懂
曾經有資淺的同仁在FB吶喊!
『房仲的業績獎金真的好少!一點都不像在賣房子。』
『8%是什麼不懂。我可以不要底薪。但請給我多一點獎金』
仲介分為普專、高專
普專的業績獎金多在8~12%、高專40~60%
甚至有些小品牌有80~90%但性質比較像靠行(Table)
就是為了不動產經紀人的簽證而依附在店頭下,定期繳納租金。
一間房子成交價格1000萬,仲介費5%就有50萬的服務費收入
但這50萬還要分開發業績跟銷售業績,若拆算比例各半,
開發經紀人與銷售經紀人各得25萬的業績,
於是若是普專8%=2萬 在高專50%=12.5萬,
那麼,誰會這麼呆要留在普專店?
事實上以筆者待過的小綠房屋,
(底薪+業績獎金+年終)+久任獎金*
若以業績400萬,年薪約100+25*
600萬經紀人,年薪約150+45*
800萬經紀人,年薪約200+75*
其實光底薪+業績獎金+年終,整體%就有25%
若加上久任獎金,整體%就高達35%
年度業績超過1000萬的經紀人,超額的業績獎金更是直接跳30%
*達到一定業績標準,3年後可領一筆獎金
我相信這樣的薪獎制度一定是小綠房屋精算過的
比高專店差但是不會差的太遠,彌補你的是龐大的資源
事實上仲介市場維持著巧妙的平衡,
在普專店業績600萬=年薪約兩百萬,
到了高專店競爭變大、資源變少,又沒有底薪,
業績大概下滑到400萬*50%也大約年薪200萬。
所以,根本沒差嘛! 會無病呻吟的大概多是職級低所以底薪、年終低
而業績又低於400萬領不到久任獎金的。
普專店的基本門檻就是業績400萬,做不到門檻轉戰高專店,
貪圖高%數通常活的也不太好。而在普專店很強的業務,
為了希望有更高的報酬跳去高專店,但失去了資源之後反而業績下滑,
相乘了之後其實差距也不大。這就是所謂的平衡。
因此,別再抱怨%數低了!先問問自己能不能達到久任基金的門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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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的業績獎金真的好少!一點都不像在賣房子。』
『8%是什麼不懂。我可以不要底薪。但請給我多一點獎金』
仲介分為普專、高專
普專的業績獎金多在8~12%、高專40~60%
甚至有些小品牌有80~90%但性質比較像靠行(Table)
就是為了不動產經紀人的簽證而依附在店頭下,定期繳納租金。
一間房子成交價格1000萬,仲介費5%就有50萬的服務費收入
但這50萬還要分開發業績跟銷售業績,若拆算比例各半,
開發經紀人與銷售經紀人各得25萬的業績,
於是若是普專8%=2萬 在高專50%=12.5萬,
那麼,誰會這麼呆要留在普專店?
事實上以筆者待過的小綠房屋,
(底薪+業績獎金+年終)+久任獎金*
若以業績400萬,年薪約100+25*
600萬經紀人,年薪約150+45*
800萬經紀人,年薪約200+75*
其實光底薪+業績獎金+年終,整體%就有25%
若加上久任獎金,整體%就高達35%
年度業績超過1000萬的經紀人,超額的業績獎金更是直接跳30%
我相信這樣的薪獎制度一定是小綠房屋精算過的
比高專店差但是不會差的太遠,彌補你的是龐大的資源
事實上仲介市場維持著巧妙的平衡,
在普專店業績600萬=年薪約兩百萬,
到了高專店競爭變大、資源變少,又沒有底薪,
業績大概下滑到400萬*50%也大約年薪200萬。
所以,根本沒差嘛! 會無病呻吟的大概多是職級低所以底薪、年終低
而業績又低於400萬領不到久任獎金的。
普專店的基本門檻就是業績400萬,做不到門檻轉戰高專店,
貪圖高%數通常活的也不太好。而在普專店很強的業務,
為了希望有更高的報酬跳去高專店,但失去了資源之後反而業績下滑,
相乘了之後其實差距也不大。這就是所謂的平衡。
因此,別再抱怨%數低了!先問問自己能不能達到久任基金的門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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