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若受委託擔任雙代書中協辦的腳色,基於對於同業的尊重以及同理心,代書們彼此都會有默契的點到為止,讓案件平順的走完,同時也對自己的客戶有所交代(安心收錢)~
除了有次遇到一個沒有代書執照的登記助理員,假借代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當場忍不住嘴了他幾句,再來就是今晚遇到,借名登記返還的鬼故事:
WTF~ 出名人(俗稱人頭,不是真的想出名)想脫身,還要付違約金?
坐在2樓的簽約室,看著借名登記協議書裡對於出名人各項不平等條件、低到可笑的報酬,再看到出名人簽下的2500萬本票(不是賭神劇中3000萬美金的瑞士銀行本票),我差點掐死坐在我旁邊的當事人,還有想花錢幫女兒贖身不斷委曲求全的爸爸...
眼見後續借名人(金主)規劃的洗錢流程,以及要求出名人(人頭)必須到國稅局親自配合演出,面對金主委任律師的咄咄逼人,不擅長吵架的我感到相當的無力...
這時,可愛的當事人察覺到我即將爆發的情緒,反過來安慰我說:「A~代書,幸好他們不是黑道,還能坐下來談捏」
我只能苦笑回說:「黑道可能還會講道理,這些吸血蟲根本是文化流氓+詐騙集團!」。
10點多心力憔悴的我步出知名代書事務所,借名人跟牠的律師好像想跟我說些甚麼,我迅速把包包丟上車後加速駛離。停等紅綠燈時,我提醒自己從案件中抽離情緒,卻好想調頭打開車窗對牠們說:「利用別人的善良與信任,為自己創造優勢為別人設下陷阱,只謀求自己最大利益的人,你們會下地獄的~」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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