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餘額者,可申請退回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申請的方式有三種:
1. 郵寄申請:土增稅重購退稅申請書
2. 現場申請:親洽出售土地坐落的稅務局
3. 網路申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土增稅重購退稅適用要件:
1.出售及新購土地所有權人均屬同一人。(配偶不行)
2.出售及新購土地上之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3.必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中任1人在出售及新購地辦竣戶籍登記。出售房地前1年內未曾有營業或出租行為;而新購房地於買入登記後無營業或出租行為。
4.必須於2年內完成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自用住宅用地(如為先購後售案件,先購新房
地時,原舊房地需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
5.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部分;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部分可申請。
退稅範圍:
新購土地現值-(出售土地現值-已繳土增稅) =餘額A
1. 已繳土地增值稅款≦餘額A時,已繳的增值稅款,可全數退還。
2. 已繳土地增值稅款>餘額A時,可退還相當於餘額A的稅款。
3. 餘額A≦0,則不符合退稅要件。
簡單說明:新購土地現值若大於出售土地現值,出售土地的土增稅可全額退稅。
例A 新購之土地款為$200萬, 出售之土地款為$140萬, 繳納增值稅$40萬
200萬 - ( 140萬 - 40萬 ) = 100萬, 則增值稅可退全額 $40 萬
例B 新購之土地款為$50萬, 出售之土地款為$100萬, 繳納增值稅$20萬
50萬 - ( 100萬 - 20萬 ) = -30萬, 故增值稅無法退稅
例C 新購之土地款為$90萬, 出售之土地款為$100萬, 繳納增值稅$20萬
退稅範圍:
新購土地現值-(出售土地現值-已繳土增稅) =餘額A
1. 已繳土地增值稅款≦餘額A時,已繳的增值稅款,可全數退還。
2. 已繳土地增值稅款>餘額A時,可退還相當於餘額A的稅款。
3. 餘額A≦0,則不符合退稅要件。
簡單說明:新購土地現值若大於出售土地現值,出售土地的土增稅可全額退稅。
例A 新購之土地款為$200萬, 出售之土地款為$140萬, 繳納增值稅$40萬
200萬 - ( 140萬 - 40萬 ) = 100萬, 則增值稅可退全額 $40 萬
例B 新購之土地款為$50萬, 出售之土地款為$100萬, 繳納增值稅$20萬
50萬 - ( 100萬 - 20萬 ) = -30萬, 故增值稅無法退稅
例C 新購之土地款為$90萬, 出售之土地款為$100萬, 繳納增值稅$20萬
申請土增稅重購退稅應檢附文件:
1.原出售及重購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或原被徵收土地徵收日期之證明文件。
2.原出售及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3.原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4.於重購地辦竣戶籍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
5.原出售土地係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檢附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
2.原出售及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3.原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4.於重購地辦竣戶籍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
5.原出售土地係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檢附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
注意事項:
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起 5 年內不得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倘若申請退稅後五年內若遷出戶籍、設營業登記或是出租,就不符合自用的要件,退回來的稅就要再補繳回去喔!
填寫範例:
● 應附文件範例一:辦理登記之契約文件,俗稱公契,土地建物都要附。在第五欄有買賣價款總金額要確定新買的土地價格要大於出售的土地價格。契約束的最下方有一個日期就是重購退稅申請書上面要填的立契日。
● 應附文件範例二:出售與重購的權狀或謄本,土地建物都要附,若為謄本上面會有登記日期及原因發生日,原因發生日就是重購退稅申請書上面要填寫的立契日。登記日期在權狀上面也可以看到。通常房子出售過戶後手上並不會有別人的權狀影本或謄本,這時候可以找承辦過戶的代書索取或者到地政事務所去申請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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